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招考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
一、招考岗位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
二、招考对象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佛山市户口;
4、年龄30周岁以下;
5、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体岗位
1、岗位一(办文科文印室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适合男性。
2、岗位二(督查室工作人员):1名,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学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3月9 日。
2、报名要求
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在网上下载填报)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1寸彩照1张电子版。报名邮箱645424956@qq.com,咨询电话:83365512。
3、资格审核及考试
经我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5的比例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5、雇用手续
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我办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合同。
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辅助服务雇员执行本科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