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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务员考试
2015年佛山市委办公室招考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5-02-27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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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招考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服务雇员。


  一、招考岗位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辅助服务雇用人员2名。


  二、招考对象条件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佛山市户口;


  4、年龄30周岁以下;


  5、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体岗位


  1、岗位一(办文科文印室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适合男性。


  2、岗位二(督查室工作人员):1名,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学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3月9 日。


  2、报名要求


  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在网上下载填报)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1寸彩照1张电子版。报名邮箱645424956@qq.com,咨询电话:83365512。


  3、资格审核及考试


  经我办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5的比例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5、雇用手续


  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我办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合同。


  雇用人员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辅助服务雇员执行本科学历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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