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
(二)招录岗位及岗位条件
1.南庄镇农产品检测和动物防疫检疫站专技人员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动植物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预防医学专业,30周岁以下。
2.南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科员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0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庄镇组织工作办。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版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镇组织工作办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提出审查意见,统一公布报名情况,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初步定于3月中下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及合成总成绩均在禅城区政府网、禅城区委组织部网、南庄政务网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解决问题、综合协调能力。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并经体检合格确定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政府网、禅城区委组织部网、南庄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
按相关规定办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及聘用手续。咨询电话:85332630;监督举报电话:85320022。
南庄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