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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第二批次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4-11-12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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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技师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第二批次公告

 

东莞市技师学院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我院现公开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类别及等级为:肢体四级或视力四级;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dgjs22293101@126.com。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居民身份证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4)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扫描件;
 
(5)残疾人等级证PDF扫描件。
 
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成压缩包后统一寄送,邮件名称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一旦提交以上资料,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4.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技师学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用电子邮件通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三)考试
 
1.考试环节
 
面试+实操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面试,考试合格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第二环节实操考试。第一环节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第二环节考试。如第二环节考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第二环节考试。
 
2.考试形式
 
(1)面试:15分钟现场考核。
 
(2)实操:按专业的要求开展实操考核。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在所有项目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技师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技师学院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82920299
 
联系人:张老师、薛老师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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