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2021年公开招考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部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含10月1日)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长安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聘员以上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每位报考者需填写《长安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同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长安镇人民政府八楼816室(党建工作办)。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于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长安镇人民政府八楼816室(党建工作办)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一)笔试
所有岗位设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需达到3:1或以上才能开考,若未达到3:1比例,可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裁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岗位。受招考计划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参与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考试当天,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评委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长安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录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标准执行。
八、有关问题说明
报考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长安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办理录用手续的时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85533913—814、817
东莞市长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长安镇2021年公开招考聘员岗位表(普通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