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是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岗位职责
本次引进的岗位工作职责为规划各级学校的布局调整;统筹管理学校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教育系统学校规划建设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发送如下电子材料到邮箱63976245@qq.com: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职称证、荣誉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有关学校规划建设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条件,由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和东莞市教育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到报考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分为业绩介绍与评价(含自我介绍)和专业答辩。其中:业绩介绍与评价(含自我介绍)10-15分钟,分数占比30分;专业答辩15-20分钟,分数占比70分;总分合计100分。考核总分=业绩介绍与评价得分+专业答辩得分。
考核设定80分为基准分,80分以下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成绩当场宣布,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核组2名以上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先按专业答辩得分高低评定,如专业答辩得分一致,则当天立即安排再次专业答辩考核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五)拟引进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23126123; 联系人:陶俭钦
东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1: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