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镇公开选拔石岗小学校长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干部选聘任用工作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切实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关于开展第十轮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的通知》(东教人〔2020〕2号)精神,拟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选聘石岗小学校长1名,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选的职位和职数
石岗小学校长1名,若开考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二、公选的范围
石排镇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人员。
三、公选条件和要求
按照中组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2017〕3 号)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组织观念强,群众威信高,奉献精神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业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管理经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五年以上,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或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分析决策和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要求:50岁以下(197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的可优先考虑。
(三)公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答辩、组织考察、公示、试用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核方式
1.演讲与答辩。现场考核分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应聘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答辩题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
演讲:时间5分钟。演讲环节主要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经历,阐述本人的竞争优势,以及履职后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答辩:时间10分钟,回答2个问题。答辩环节由评委成员对应聘者进行提问,应聘者需当场回答。
演讲和答辩满分100分,各占50%,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得分排名第一的应聘者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若得分相同的,将以主考官的成绩决定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的人选。
2.组织考察。由应聘者上交一份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为对竞聘岗位的发展规划。公选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到相关公办学校广泛听取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核,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五、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开选聘的校长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任期与我镇第十轮校长的聘任期一致。
六、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9日 。
2.报名方式:报名时要详细填写报名表、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1、2)发到邮箱:379175119@qq.com,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任职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于6月9日前交到石排镇政府四楼教育管理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6651845)。
七、本公告未明确的事项,由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排镇党建办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