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仲裁委员会招聘启事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委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财务人员2名(会计和出纳各1名)
1、岗位职责:负责仲裁机构的财务工作。
2、岗位要求:(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及有会计从业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及电脑操作;(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行政人员2名
1、岗位职责:负责仲裁机构的行政及宣传等工作,服务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营。
2、岗位要求:(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仲裁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2)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及电脑操作;(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办案秘书2名
1、岗位职责: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负责各类仲裁文书,包括裁决书的写作;承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1)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以及有仲裁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2)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及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能适应互联网仲裁工作要求,打字速度快。(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请报名者填写《东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附本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培训证书、奖励证书扫描件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资料,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dgszcwyh@163.com,邮件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为标题。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入选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报名表中请留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系畅通。
三、体检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东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东莞仲裁委员会。体检合格的,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因具体岗位待遇有所不同,待遇问题面议。
联系人:麦生、彭生; 联系电话:23360008
东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