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务员考试
2019年东莞市大朗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招聘专职消防巡查员130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10-08 来源:东莞市大朗镇
东莞市大朗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招聘专职消防巡查员公告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87号)文件要求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9〕17号)的要求,各镇街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治队伍建设,履行“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的监管职能。据不完全统计,全镇共有“三小”场所、出租屋34926家。为加强火灾隐患整治队伍建设,推进消防安全检查全覆盖工作,大朗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现决定公开招聘130名专职消防巡查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专职消防巡查员具体负责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协助执法、配合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大朗镇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消防工作;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http://b.iaar.cn/zzb)进入报名系统。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4:00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大朗镇村(社区)专职消防巡查员岗位表》(附件),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系统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6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名费。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二)考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初定2019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具体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考生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1.5,笔试成绩合格即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朗镇政务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报考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大朗镇村(社区)专职消防巡查员报名登记表》(请在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如暂无认证报告,可在考察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有消防方面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大朗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对其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镇党委审批。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的专职消防巡查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专职消防巡查员人员经费为7.05万元/年/人(含人员管理费、五险一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816212; 联系人:黄小姐
东莞市大朗镇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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