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2016年招收普通聘员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精神,参照我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的做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收普通聘员2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东莞市户籍人员,部分职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能力及专业技术要求;
(五)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在校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具体的职位设置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27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为便于管理,按户口所在镇(街)分期分批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1月25日:南城、大朗、常平、麻涌、寮步、洪梅、黄江、茶山、万江、横沥、石排;
11月26日:莞城、望牛墩、清溪、凤岗、塘厦、虎门、长安、石龙、沙田(虎门港)、松山湖(生态园);
11月27日:东城、高埗、石碣、东坑、桥头、道滘、中堂、厚街、大岭山、企石、谢岗、樟木头。
2.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3.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参照附件3的报名登记表样板及填写说明填写好《东莞市公安局2016年招收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核对无误后双面打印在A4规格纸上,作为现场报名材料之一。现场报名的整个流程请参考附件4。
4.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持《东莞市公安局2016年招收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试题由东莞市公安局委托相关机构统一命题制卷。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东莞警察网(http://www.gddg110.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东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官将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提出考察结论。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
六、录用和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招录机关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用人单位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聘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工资与类别挂钩。
(二)本次招录是对各单位不同类别的空缺职位进行补充招录,考生被录用后享受所报考职位对应普通聘员类别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后,入围体检的考生的学历(学位)需到相关机构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学历验证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普通聘员的住宿须自行解决。
(四)普通聘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日常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0769-22480009。
附件>>
4.报名流程图
东莞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