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规划展览馆2015年第三季度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市规划展览馆是市城乡规划局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规划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和学历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6)计划生育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11日、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9月10日、11日、14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考试采用“模拟讲解+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模拟讲解是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结构化面试是测试评价应试者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对专业的理解能力等方面。本专业技术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1、考试
时间:2015年9月17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连续进行模拟讲解和结构化面试。考试结束后当场发放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并在两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公布。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模拟讲解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模拟讲解成绩总分为4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60分,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22388001;联系人:朱小姐、李小姐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