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招聘教师1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2月9日至2000年2月8日期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周年的;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近三年内参加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共10名,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饶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详细阅读《饶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附件4),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饶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一寸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2月6日至2月8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在饶平县人社局一楼,咨询电话:0768-7502153。
经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接受其报名,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即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饶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应届毕业生不符合本次教师招聘条件要求,
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报名截止之日《暂缓就业协议》仍在生效期限内的毕业生归属应届毕业生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
3.
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18年2月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资格。
4.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6.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考试试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命制。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它证件无效。
(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将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饶平县教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一)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
九、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68—7502153。
(三)本公告由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广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guang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