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粤人社发[2014]66号文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有关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市直招录单位负责本单位审核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由市级部门负责本系统审核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一县三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审核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
2、资格审核时间: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含递补考生资格审核)为4月13日-16日,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自定。各招考单位须在资格审核前一天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拟面试对象。
3、资格审核地点:
市直其他部门:由各招录单位提前联系考生告知地址
公安系统:城新西路81号市公安局大门右侧户政办证大厅,2351393
司法系统:新洋路华信大厦7楼市司法局会议厅,2211751
检察系统: 城新西路91号市检察院A座1楼106房,2682075
法院系统:潮州大道南段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2391005
潮安县其他部门:潮安区潮安大道区政府对面甘泉街1号区人社局一楼人才管理办公室,电话:5816896,5811296
饶平县其他部门: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14-16号,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厅,7508862
湘桥区其他部门:潮州市新洋路尾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三楼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2100506
枫溪区其他部门:枫溪区长德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6877951
二、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考虑到公安及法检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淘汰率,且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因此扩大体能测试的比例为1:4,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需先签订相关协议(附件4)。
2、资格审核。根据《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严格进行,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报考职位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的对象等事项,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资格条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考生须知》(附件1)。
3、资格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审查人员承诺”栏签名,以示负责。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签名,以示负责。对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的审核人员,要追究其政纪责任,且3年内不得从事干部人事工作。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和《广东省2014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若书》(附件2)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4、资格审核情况填报。资格审核完成后,各招录单位于16日前向市人社局公务员办公室反馈审核情况并提交《2014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一并报送),并于4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审核结果填报至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以及测评项目和标准由招录单位在资格审核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须提供准考证、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招考职位要求“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审核后招录单位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2、考生承诺书
3、资格审查登记表
4、体能测评协议
5、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