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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梁冰霞
老师: 你好!我是2011年6月毕业的,毕业后在江门一个私企工作,今已辞职。就业期间档案挂在我们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且在私企就职期间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今年的国家公务员吗?
提问时间:2011-10-18 09:57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根据2012年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感谢您对广东公务员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1-10-1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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