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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迷糊的小白
管理员您好,我是一名2010年大学毕业的学生,因为毕业前生病未能办理暂缓就业,就拿着报到证把档案移回生源地的人才市场,并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办理了人事代理。问题有以下: 1:报考2011年广东省地方公务员,还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吗? 2:国家相关规定中提到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或者在择业期内(时间为2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这规定对我这样情况的毕业生还适用吗? 求管理员答疑,非常感谢您。
提问时间:2011-04-19 14:59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这种情况需向广东人事部门核实,咨询电话020—83133934、83134957、87185179、87185180,感谢您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1-04-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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